产品详情
》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和法规另行规定;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
申请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三)专门干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或者资产评定估计公司、验资公司、审计公司、典当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专门干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企业、征信公司。
(一)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一)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设立登记最低收费80元。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营业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定估计手续);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定估计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定估计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