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来源:杏彩平台登录 发布时间:2024-11-16 03:49:47
依据商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物展开核对处置的告诉要求,现将国检测验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对本级食物安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物,触及我局的食物出产经营者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状况:产品的姓名: 黄豆鲜酱味调味汁,出产日期:2023-07-25,查验项目:经抽样查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沈阳市辽中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沈阳市辽中区宏达食物酿造厂施行现场查看,送达了查验陈述。经查:该厂2023年07月25日出产的油条合计200瓶,每瓶净含量:1.6L。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制止出产经营下列食物、食物添加剂、食物相关这类的产品:(四)超范围、超定量运用食物添加剂的食物;”的规则,已构成出产出售超定量运用食物添加剂黄豆鲜酱味调味汁行为。
经查沈阳市辽中区宏达食物酿造厂,此批次抽检不合格原因是该厂在出产的悉数过程中,因为工人一时操作失误形成此次抽检不合格,所以形成了被抽检的黄豆鲜酱味调味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物安全国家规范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整改措施:1、往后在出产的悉数过程中严厉按照国家食物安全规范和相关规则进行出产加工,确保出产及出售的产品彻底合格,对自检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出厂。
2、加强对食物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食物安全常识训练,做好食物查验作业,依法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确保在今后出产出售过程中不再呈现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