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贝博betball手机版: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9日进行现场查看时,发现你公司施行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8月29日,依据大众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在内蒙古德创新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鹤的合作下对你公司做了现场查看。经查,你公司建造了1台锅炉,1个料仓,1台起重机,3套制作水泥房用的模具。还有1台搅拌机正在拼装中。你公司新建装配式水泥预制活动板房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批阅部分检查,私行开工建造。你公司制作水泥预制活动板房归于水泥制品制作,经查阅《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类建造项目归于名录中“二十七、非金属矿藏制品业 30”中的“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相似制品制作 302”中的“水泥制品制作;”类别,建造此类项目需求编制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陈说表。 依据1-3:证明内蒙古德创新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装配式水泥预制活动板房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批阅部分检查,私行开工建造。 4.2025年8月29日内蒙古德创新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依据4:证明违法主体是内蒙古德创新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李*鹤。 依据5:依据《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类建造项目归于名录中“二十七、非金属矿藏制品业 30”中的“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相似制品制作 302”中的“水泥制品制作;”类别,建造此类项目需求编制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陈说表。 7.内蒙古鑫方圆财物鉴定估量有限责任公司所做的《内蒙古德创新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对所申报的财物进行价值咨询财物鉴定估量陈说书》(内鑫评报字〔2025〕第05-169号)。 依据6-8:证明内蒙古德创新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出产设备出资406000.00元,场所租借出资40000.00元。算计出资446000.00元。 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批阅部分检查或许检查后未予同意的,建筑设计企业不得开工建造”的规则。 我局于2025年9月30日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赤环罚告字〔2025〕120号)奉告你公司违法现实、处分依据和拟做出的处分决议,并奉告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说、申辩,你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筑设计企业未依法报批建造项目环境影响陈说书、陈说表,或许未按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则从头报批或许报请从头审阅环境影响陈说书、陈说表,私行开工建造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分责令中止建造,依据违法情节和损害结果,处建造项目总出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能够责令恢复原状;对建筑设计企业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则,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施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分裁量基准规则的公告》(公告〔2024〕3 号)附表“常用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行政处分裁量基准表”第一类“违背建造项目环境保护准则类”中“(一)违背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则类”序号1内容,处分裁量分级基准及违法情节为“环评陈说表项目:主体工程已建造完结,正在装置设备或展开调试出产;罚款规模为:总出资额2%以上,缺乏2.5%”的相关规则,我局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罚款总出资额446000.00元的2.3%,即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捌元整(¥10258.00)的行政处分。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分决议,可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赤峰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6个月内向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不中止行政处分决议的实行。逾期不请求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实行本处分决议的,我局将依法请求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强制实行。